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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鲁检微普法|“压岁钱”属于谁?该由谁保管?
时间:2026-03-31


压岁钱,别称“压胜钱”“大压胜钱”“压祟钱”,起源于汉代时期。古人认为有一种叫“祟”的小妖,会在除夕夜摸睡梦中孩子的脑袋,被摸的孩子会因惊吓而生病甚至变傻。为了保护孩子免受“祟”的侵害,人们会在除夕夜给孩子一些铜钱,并让孩子将这些铜钱放在枕下用于压制邪祟,这就是压岁钱的由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为过年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馈赠和祝福。那这份寄托长辈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管理和支配呢?

基本案情

案例一

郑州10岁男孩小辉父母离异后先随父亲生活,小辉的8万余元压岁钱由父亲开户存于银行。父亲再婚后,小辉转由母亲照顾,母亲发现父亲擅自取走账户内82750元本金及利息,用于自身再婚开销。小辉追讨遭拒后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压岁钱属小辉个人财产,父亲的行为侵犯其财产权,判决父亲全额返还该笔钱款。

案例二

春节期间,12岁小王收到长辈共计2万余元压岁钱,妈妈认为是礼尚往来所得,要求小王上交,而小王坚持这是长辈给自己的,应由自己自由支配而产生争执。法院明确,长辈给晚辈压岁钱属于赠予行为,压岁钱属于孩子个人财产,父母可以为孩子代为保管,但保管并不等于所有,不得随意使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检察官提醒

一、监护职责:代管≠所有

压岁钱归孩子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压岁钱有保管与保护义务。

1、可代为保管,防止丢失挥霍;

2、除为孩子利益外,不得擅自处分;

3、不得用于家长消费、还贷、家庭开支等非孩子用途。

二、年龄与支配:按民事行为能力区分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父母代理接收、全程代管;

2、年满8周岁但未满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接收、可自主支配小额文具、书籍等;大额消费、游戏充值、理财等须经监护人同意;

3、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自主支配,有权要求返还代管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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