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检察官,距离我家不远处一公路路面塌陷损坏,出现了一个大坑,有三轮车和电动车在那里还发生了交通事故,麻烦检察院来看看。”这是某村村民给鲁甸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杨德俊检察官打来的一通电话。
挂断电话后,检察干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上述道路系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主干道,过往车流量和人流量都较大。路面一侧有一较大较深坑洞,坑洞内和周围散落着玻璃碎渣。据附近村民反映,已有车辆因轮胎掉入坑洞内,造成了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针对上述道路坑洞存在的安全隐患,鲁甸县检察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对路面进行修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于当日即对该段道路塌陷处进行了填补和硬化,受损道路第一时间得到修复,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得以保障,实现了案件办理的“高质效”。
鲁甸县检察院始终秉持“检护民生”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在保障案件质量和注重案件效果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该案的快速办理和快速整改,不仅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还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满意度,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吴洵;图:熊闯;校对:龙芳;审核:朱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