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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绩效考评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0-11-23
 

本院各内设机构

 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检察官业绩考评,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省院《关于加快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

一、考评的涵义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检察官职权清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和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的考核评价。

二、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等;

(二)组织考核评价;

(三)对考评结果存在异议检察官提出申请复核的,及时进行复查,作出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四)根据检察官年度业绩考评情况,向院党组提出考评对象能否胜任检察官职务的意见;

(五)其他应当由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议定的事项。

三、组织机构

  任:陈鸣梅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主任:张乾定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宋佶立  副检察长

 员:马琼惠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陈维凡  党组成员、一级检察官

        李朴元  第二检察部主任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杨德俊  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下设检察官业绩考评办公室,马琼惠任主任,成员为王琴、路碧江、龙芳。

四、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

五、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决定事项需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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