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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23
 

2020年以来,派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在鲁甸县委、鲁甸县纪委、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干部队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队建,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政治责任


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会议、专题党课、创新宣传方式等,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次,专题党课1次,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分别进行3次督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良好的党建工作格局。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最严肃的橘绿,最重要的作风,在落实上必须锲而不舍,查纠“四风”不止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进一步养成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2020年上半年派驻纪检组加强对春节、清明、五一等假期的日常监督检查,采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组织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就进行通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检查。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违纪违法易发多发关键环节。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必须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防范司法不公不廉。上半年,派驻组紧密结合新的办案机构、组织体系、办案模式,查找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举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统一受理范围,畅通举报途径,严格办理流程,规范线索移送机制。严格落实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要求检察人员不仅对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行为进行记录报告,而且对于过问了解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一时难以判定是否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也要记录报告,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慵懒散乱”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检察机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磨砺以须,锻造检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引导检察干警更加自觉为新时代新使命不懈奋斗。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注重人才综合素能培养、专业化水平提升。深化司法改革,对干警倾注更多人文关怀,激发更多工作活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履职制约、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交上一份更优的检察答卷!

派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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