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鲁甸县委政法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党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干警扎实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司法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集中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为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宣传。一是多次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务例会、部门联席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通过我院内网公告栏、微信群等实时转发相关规定,使干警全面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三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形成学习体会,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第二检察部定期在院务例会上通报AP表填报情况。
二、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担当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定期报告情况记录表。结合实际,定期填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并上报,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充分运用新媒体,正确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转发“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覆盖全范围、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鲁甸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登记、记录,确保制度制定及落实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干警在办案中实行“一案一登记”,全院干警在工作中实行每月一登记一报告,全面如实记录留痕,线上线下同时建立台账,有情况如实登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未发生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机制。2019年,我院如实登记报告一起宗教协会插手、干预司法活动情况。检务督察部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业务部门、敏感岗位开展相关谈话提醒,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
此报告。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