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热爱这个职业,把案子办好是我的本分。”谈到检察工作时,这个年轻人说得很直接、平淡,却也真实、坦然,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和他的个性一样:恭勤缜密又朴实无华……
杨宁,男,中共党员,2012年在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反贪局、公诉科、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工作,现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参加工作不久,杨宁就接到了一起团伙盗窃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案情错综复杂、社会影响恶劣。“上手就是这么一个案子,当时内心很忐忑。”回忆起作为一个新人接手这件案子时,杨宁坦言,有犹豫,但更多的是跃跃欲试的挑战欲望。在同志们的指导下,杨宁一头扎进案子,无数次伏案深夜。每一本卷宗,每一份证据,都仔细审查;每一次提审,都认真做好功课,打有准备之仗;每一桩事实,每一份被盗财物,他都反复核对;每一个量刑情节,他都仔细推敲,力争罚当其罪。查阅资料、请教同事,想尽办法啃掉疑点难点。最终成功对该团伙提起公诉,让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个小伙子不错,有功底,肯钻研,肯吃苦。”案件一办完,同事们给予了杨宁很高的评价。
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宁共参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5件,其中包括被抽调办理的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参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杨宁都履职尽责,始终牢记“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细致审阅案卷、认真梳理证据、审慎归纳事实,与其他团队成员日夜奋战,所参与办理的黑恶势力全部被提起公诉。
工作勤奋踏实,追求以专业立身、不断塑造自己。大案要案冲锋在前,每一次案件的办理发现自己的不足,以谋求弥补和提高办案能力。始终坚持办案要以人为本,对各方当事人负责,通过高质量的案件办理,实现公平正义。
从检10年,杨宁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 余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他从未办理过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职业信仰、职业精神和职业情怀,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他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十佳办案能手...在“第十四次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表彰活动”中,杨宁再次被评为“云南省先进个人”。一个个荣誉见证着他一次次的努力进取,为激励该院全体检察人员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