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兵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2 年以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公益损害问题,持续推进拓宽监督领域,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225 件,制发检察建议176份,案件整改率、回复率均为100%;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云南省典型案例3件、优秀案例1件。
强化监督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以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主阵地,督促保护牛栏江、龙树河、沙坝河、桃源河、昭鲁河、岔湾水库等重点江河湖泊流域,服务美丽鲁甸建设;推动县民政局与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国有财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收回违规发放的国有财产10万余元;与市检察院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推动解决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问题;坚决捍卫英烈荣光,督促行政机关修缮、绿化烈士墓,推动出台《鲁甸县烈士纪念设施修缮项目工作方案》。
办好为民实事,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讼请求220万余元,与鲁甸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架好食品药品“高压线”;就违法销售烟花爆竹、主干道路路面塌陷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构筑安全生产“监督网”;帮助“外嫁女”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督促为民办幼儿教师购买工伤保险,撑起特殊群体“防护伞”;督促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村民委员会等规范政务、党务、村务信息的公开和公示,筑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墙”。
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借助外力外脑
疑难、复杂和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案件,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宣告送达、整改“回头看”等,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提升办案质效;对公益诉讼志愿者在“益心为公”平台提报以及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同自然资源、林业林草、河长办等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与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以检察协作推动跨市两县行政机关多部门协同、联动,携手解决牛栏江两岸居民将污水直排入江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