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6日上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暨“忠诚敬业文明规范”教育整顿第二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同志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结合“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暨“忠诚敬业文明规范”教育整顿两项活动的具体要求,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陈检察长指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共8章39条,界定了党组的性质和地位,阐述了党组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对党组制度运行各环节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该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陈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我们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修改完善《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是要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确保选人用人的正确方向;四是要以两项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鲁检铁军,为鲁甸经济跨越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