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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检微普法|家暴不止拳脚!请对一切形式家暴说不
时间:2026-03-31



什么是家暴?

只有被打了才算家暴?

遭遇家暴怎么办?

家暴绝不是“家务事”

请对一切形式家暴

勇敢说“不”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局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等共同生活的亲属关系。即使未造成身体伤害,长期的精神虐待、侮辱、威胁等行为也可能构成家暴。

案例警示

【遗弃案】

病魔突降,幸福家庭破碎,妻子患病丈夫常某某却选择变卖共同财产后人间蒸发。更换号码,隐匿行踪,四年间,他对患病妻子不闻不问,将夫妻情分抛诸脑后。常某某构成遗弃罪。

【虐待案】

马某某与苗某在恋爱期间共同租房生活。因女友苗某的学历、家庭条件均优于马某某,马某某经常以没有安全感为由,以出轨、分手相威胁,通过限制苗某社交等方式,对苗某进行情感操纵、孤立和控制。且马某某长时间、持续性对苗某进行辱骂、无端指责、肆意污蔑,侮辱其人格、贬损其自身价值,导致苗某丧失自信和生活希望,吞食药物自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马某某构成虐待罪。

【正当防卫案】

孤立无援的妻子,长期遭受丈夫的家暴威胁。案发当晚,丈夫汪某某醉酒后故技重施,反复推搡、拖拽妻子刘某某,并将其推倒、压制在床头柜上,扬言要弄死刘某某,暴力程度持续升级。情急之下,刘某某为求自保,被迫拿起床头的水果刀朝汪某某捅刺,致汪某某腹部等部位受伤后,方才得以脱身。经鉴定,汪某某腹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经多方取证,审查发现本案存在家暴行为,刘某某虽然造成了重伤后果,但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构成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不嫁就拉黑”这是一位母亲给23岁女儿下的最后通牒。她要求女儿嫁给一名39岁的男子,两人年龄相差整整16岁。面对女儿的坚决拒绝,这位母亲选择了拉黑女儿的方式相逼。在长期的煎熬和压力下,年轻女孩喝下农药“敌草快”。母亲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婚内强奸案】

杨某某与王某某因夫妻矛盾,多次发生争吵并实施家暴,王某某曾多次报警。在离婚诉讼期间,杨某某违反人身保护令,违背王某某的意愿,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王某某发生关系。杨某某构成强奸罪。

法律规定

严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构成多种犯罪:

1、遗弃罪: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61条)

2、虐待罪: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60条)

3、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234条)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如强迫他人结婚或离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57条)

5、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法》第236条)

检察官提醒

1、家暴不是家务事!任何人均有权向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会或检察机关举报家暴行为。

2、保留证据是关键: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伤情照片、诊断记录、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施暴者靠近或骚扰。

4、检察机关履职:检察院将依法对家暴犯罪提起公诉,支持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并提供法律救助、心理疏导等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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