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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重审今日宣判
时间:2020-11-24
 
死刑!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重审今日宣判

 

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理的被告人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

邯郸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金于1993年11月29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邯郸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书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应依法数罪并罚。王书金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及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王书金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遂以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此前报道

1993年11月,河北广平县的张某芬被奸杀,丈夫王哲峰一度以为妻子被拐卖,苦寻12年。

2005年,王书金被抓获,交代的4起强奸杀人案中,包括张某芬案和后来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

2007年,王书金被二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日前,邯郸市中级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被告人王书金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邯郸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决和河北省高级法院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张某甲、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在复核期间,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不予认定被告人王书金涉嫌实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乙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需要对该起犯罪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不核准河北省高级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法院第二审裁定和邯郸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决,发回邯郸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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