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 聚焦公诉
聚焦公诉
市检察院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调研座谈会
时间:2023-10-16

20231011日,为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更好开展,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组织部分县区院在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双向衔接”调研座谈会。会议通过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工作调研、经验交流、业务探讨等方式进行。

认真学习,深刻把握通过集中学习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上级院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办案流程。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高质量履职、“四大检察”融合理念不断深化、检察干警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的重要体现,对检察官的专业判断提出了更高要求,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思维上积极转变,行动上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深入实践,不盲目追求数量,坚持实事求是,质量优先。


工作调研。会上,与会的县区院就近年来作出的不起诉案件的数量、种类(存疑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涉及的罪名、行政机关是否作出行政处罚、检察机关是否提出检察意见等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在此基础上,着力分析了在开展该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境等,并就全市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为昭通检察机关“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开好局、破好题提供了理论和实务支撑。


经验交流。会上,鲁甸县院就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践经验的分享。即鲁甸县院始终坚持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协作机制的作用,实现线索通报、协商、移送常态化。同时,在工作中积极思考和探索,主动作为。2022以来,鲁甸县院行政检察部门向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线索2条,邀请刑事检察部门参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讨论4次,主要涉及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税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检察部门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4条,主要涉及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未作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律法规等,向行政机关发出了社会治理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形成了监督合力,将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了实效。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对上述案件办理的思考和探索,积极构建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数据监督模型,该模型已层报至省院并得到认可,下一步将继续完善。

业务探讨。会上,与会人员包括刑检部门人员、行政检察人员就在开展反向衔接工作中如何进行机制建设、部门间如何分工尤其是协作配合、线索移送函应当载明的事项、检察意见书的撰写、如何把握行政处罚的必要性、检察意见未被采纳如何跟进监督等进行了畅所欲言的业务探讨,为全面推进“行刑双向衔接”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刻把握“行刑双向衔接”的工作要求,并将专题向院党组进行汇报,积极筹措召开各业务线条联席会,按照高检、省院《意见》精神和《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明确方法措施和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量履职,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法治昭通建设贡献力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