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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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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准发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着力增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切实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鲁甸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及上级检察院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促进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统筹兼顾,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与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推进检察履职。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鲁甸”“平安昭通”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继续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以生效裁判文书监督为重点,精准监督,跟进案件处理情况,加强检察建议刚性,扎实开展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继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四是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常态化。五是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3、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队伍教育、管理和培养机制,加快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二是注重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和落实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符合时代特色、法治精神、检察工作规律的检察文化建设思路,丰富检察文化生活,繁荣检察文化作品,凝聚检察文化正能量。


4、固强补弱,全面加强检务保障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办公条件,加强检察经费保障,认真落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措施,推进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提升财务保障水平;坚持正确考评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5.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4.2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6.9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没有包含其他收入124.20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包含此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5.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7.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0.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43.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无警察人员故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53.85万元,主要用于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43.6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经费、服装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82万元,较上年减少3.14万元,下降11.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70万元,较上年减少3.94万元,下降33.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3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12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5.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2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5.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车辆使用时间长,案件数量增多,行驶路途崎岖,维修次数增多,维修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及时发放工作及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了1.85万元,其他运行经费减少2.9万元

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23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0.15万元,固定资产2210.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3.2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3.1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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