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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3-06

附件1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强化行动自觉,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三是强化法治自觉,以更优质效完善监督格局;四是强化检察自觉,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41,564.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16,164.6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534,400.00元上年结转9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41,264.65元增幅2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基础性绩效等纳入年初预算,工资支出预算增加了883,500.00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增加了405,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预算增加了292,4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07,164.65元,其中:本年收入9,916,164.65元,上年结转收入91,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16,164.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8,358,300.00元对比增加了1,648,864.65元增幅19.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基础性绩效等纳入年初预算,工资支出预算增加了883,500.00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增加了405,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预算增加了292,4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41,564.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10,007,164.65元,其中:基本支出8,857,164.65元,与上年6,921,500.00元对比减少了1,935,664.64元,减幅27.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基础性绩效等纳入年初预算,工资支出预算增加了883,500.00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增加了405,000.00元,另外,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24,000.00元2023年纳入了基本支出预算,而2022年是预算在项目支出中;项目支出1,150,000.00元,与上年1,436,800.00元对比减少了286,800.00元减幅19.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法办案业务补助经费350,000.00元纳入年初预算,而2022年未纳入,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24,000.00元2023年纳入了基本支出预算,而2022年是预算在项目支出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534,874.85元,主要用于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2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15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保障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0,251.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5,573.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6,055.7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09.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3,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4,000.00元,较上年增加45,800.00元,增幅19.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 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0元,减幅58.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2,000.00元,较上年增加90,800.00元,增幅56.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000.00元,较上年增加90,800.00元,增幅56.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购置时间长,况且近年来案件数量增多,行驶路途崎岖,导致维修次数增多,维修费用增加,加之油价上涨,加油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1,757.43元,与上年1,038,100.00元对比增加了103,657.43元,增幅9.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物价上涨、车辆老化等,2023年我单位的工会经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147,843.25元,其中,流动资产2,029,421.92元,固定资产28,908,175.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80,245.51元。与上年32,366,700.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8,856.77元,减幅2.9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1,0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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