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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3-06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上级院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间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在县委及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深化平安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二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三是守土尽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主动服务大局,营造和谐共赢的发展环境

一是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二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五是用心做好公益诉讼,六是用爱开展未检工作。

三、强化使命担当,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稳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二是强化民事诉讼监督。三是做实行政诉讼监督。

四、坚持深化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创新环境

一是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二是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是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

五、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三是持续深化内部监督。

六、提高政治站位,营造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坚持政治立检,二是坚持素质兴检,三是坚持从严治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为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5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04万元,占总收入的92.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53万元,占总收入的7.57%

收入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2020年收入

2021年收入

增减情况

差异原因分析

204公共安全支出

1363.03

1300.85

-62.18

本年度化债资金减少68.78万元

20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54.53

60.2

1.82

缴费基数调整

210卫生健康支出

34.12

25.4

-8.72

本年度无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住房保障支出

57.48

47.59

-9.89

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其他收入

193.03

117.53

-75.5

2020年包含103万元精神文明奖励经费,2021年无。

合计

1702.19

1551.57

150.6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29万元,占总支出的66.51%;项目支出490.05万元,占总支出的33.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支出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2020年支出

2021年支出

增减情况

差异原因分析

204公共安全支出

1363.03

1300.85

-62.18

本年度化债资金减少68.78万元

20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58.38

60.2

1.82

缴费基数调整

210卫生健康支出

34.12

25.4

-8.72

本年度无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住房保障支出

57.48

47.59

-9.89

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其他收入

193.03

29.3

-16.73

2020年包含103万元精神文明奖励经费,2021年无。

合计

1706.04

1463.34

242.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3.29万元。与上年1205.96万元相比,减少了232.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的奖金包含2019年的精神文明奖励经费103万元,县级保障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资金44.46万元县级保障品硬质书记员经费15万元;另外,我院我院缩减用度,严格控制各项公用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05万元。与上年500.08万元对比减少了1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债务化解经费减少了68.78万元,服装经费减少0.53万元,维护烟草秩序工作补助经费减少1.5万元同时转移支付资金增加33万元,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6.7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5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62.4 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全院 13 名书记员工资及保险;3.司法业务经费80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4.债务化解经费121.22万元,专项用于化解信息化建设项目形成的债务;5.维护烟草秩序工作补助经费2.2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6.服装经费2.51万元用于2021年换装人员服装采购;7.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6.72元,专项用于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0%与上年1513.01万元相比,减少了78.9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原因是2021年化债资金减少了68.78万元另外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最大限度的压缩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0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10.8万元,检察监督19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95.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8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4.9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47.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6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30.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断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18万元,下降2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1万元,下降54.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断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3万元,占81.31%;公务接待费支出3.50万元,占18.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4万元,与上年112.03万元对比减少了5.89万元,同比减少5.26%。主要原因分析:因为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安排预算,导致金额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 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23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0.15万元,固定资产2210.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3.2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3.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071.69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36.67 

270.15 

2210.14 

1471.66 

157.2 


581.28 


713.25 


43.1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我单位属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附表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附表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产43.13万元全部为受托代理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八、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pdf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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