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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12-11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上级院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间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过去一年,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聚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优化营商环境打开新局面、助力绿色发展实现新提升、服务平安建设展现新作为、助推基层治理焕发新气象。

二是恪守法定职责,在能动履职中强化检察监督:刑事检察质效更优、民事检察力度更强、行政检察举措更实公益诉讼检察覆盖更广。

三是牢记初心使命,在为民司法中传递检察温度:以法护佑“少年的你”、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倾情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尽心办好群众信访问题。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检察素能:突出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聚力改革创新、强化工作效能。

五是打造“阳光检务”,提升司法公信、强化教育管理,锤炼过硬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3,018,81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3,817.24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96,903.56,下降16.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6,603.56,下降9.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80,300.00,下降91.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相比2021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检察机关债务化解经费减少了1,212,200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减少了350,000.00元;其他收入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减少882,300.00元,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奖励经费减少210,000.00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18,817.24元。其中:基本支出9,135,160.34,占总支出的70.17%;项目支出3,883,656.90,占总支出的29.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14,603.56元,下降11.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7,767.16,下降6.14%;项目支出减少1,016,836.40,下降20.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增长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支出中取消了精神文明奖励经费的开支,项目支出中检察机关债务化解经费减少了1,212,200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减少350,000.00元。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35,160.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27,028.66元,占基本支出的8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8,131.68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3,656.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85,300.00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624,000.00元,专项用于支付全院13名书记员工资及保险;3.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300,000.00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4.检察机关国家赔偿金121,556.90元,专项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5.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0,000.00元,专项用于扫黑除恶案件办案经费开;6.服装经费12,800.00元,用于我院2022年换装人员服装采购;7.司法业务经费800,000.00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8.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90,000.00元,专项用于司法救助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3,81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相比减少1,416,603.56元,下降9.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相比2021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债务化解经费减少了1,212,2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减少了350,000.00元;其他收入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减少882,300.00元,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奖励经费减少2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55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国家赔偿金支出121,556.9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358,04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690,949.50元,检察监督1,985,300.00元,其他检察支出1,776,80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3,84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3,842.4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47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行政单位医疗190,777.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6,8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566,8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48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385.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09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48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38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断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87.83元,增长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085.88元,增长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98.05元,下降8.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们车辆老化严重,且乡村振兴等挂钩村距离较远,车辆油费、维修费等有所上涨,此外,部门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8,131.68元,比上年减少53,303.32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按照缩减机关运行经费的相关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 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1583043.25元,其中,流动资产2,194,621.92元,固定资产28,908,175.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80245.5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8,673.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06,77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3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3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35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产480,245.51元全部为受托代理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七、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八、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九、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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