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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
鲁甸检察过去五年工作,请审阅!
时间:2022-02-07
 回顾2017-2021

深化平安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五年共批准逮捕672件990人,提起公诉874件1488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70人,不起诉90人。成功办理“1.24妨害公务案”“胡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对19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所有案件没有发生错捕、漏捕、错诉、漏诉、无罪判决和超期羁押等情况。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依法快捕快诉与深挖彻查结合起来、把依法惩治与“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结合起来、把依法办案与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48人,提起公诉176人,排查并移送涉黑恶势力线索49条、涉“保护伞”、涉腐败线索53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2份,向法院明确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件。坚持“既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低”的原则,成功办理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或团伙案件,鲁甸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积极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定《关于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工作方案》,针对行业、领域乱象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

 

 

◎守土尽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强与监委的密切合作,提前介入调查41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件35人,决定逮捕5件9人,提起公诉18件27人。严把集体讨论、请示汇报和执行决策三关,联合召开案件会商、论证会20余次。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年来为相关单位、企业、个人提供犯罪档案查询13000余人次。

主动服务大局,营造和谐共赢的发展环境

◎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我院通过精准识别、真情帮扶走实群众路线,圆满完成挂钩的三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帮扶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立足法治扶贫,起诉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人,在工作中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300余次,对33名建档立卡贫困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我们紧抓“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契机,立足检察职能,从上好法治课、讲好党史课、当好绿水青山守护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等方面着力,全面参与推进乡村振兴。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周密部署机关人员和驻村工作队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查办、严厉打击涉疫案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融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3件10人。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避免构罪即捕、入罪即诉,坚决防止“带病起诉”情况发生,把办案活动对企业经营影响降至最低。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1件。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检察服务热线,检察长带头坐班接线接访。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向有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7.2万元。促成鲁甸、巧家、曲靖会泽两市三县检察机关达成牛栏江流域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促进相关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职,为推进鲁甸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

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0件,其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4件,“等”外领域40件。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针对性地开展了小吃店、幼儿园食品安全、城区内盲道占用、牛栏江部分水域断流和非法捕捞水产品、农村垃圾污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排查监督整治,发出检察建议102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以及生产生活用水,保护了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以及未成年人权益。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对我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渔洞水库径流区龙树河流域受污染情况进行整改视察,整改情况得到两级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用爱开展未检工作。

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力度,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人,提起公诉66人。坚持教育感化为主、惩治为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2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深入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成立“暖阳”未检工作室,组成“暖阳”宣讲队,紧抓犯罪预防这个关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覆盖鲁甸所有乡镇中心学校。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形势,与团县委签订《关于合作构建鲁甸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与八个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作机制》,牵头拟制《鲁甸县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未成年人被害和犯罪数量“双上升”原因,形成报告,积极回应党委、政府、社会的高度关切。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暴力犯罪发生的原因、法治教育等问题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拓展,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书香校园、爱心捐助等活动20余次。

 

 

强化使命担当,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稳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2件,撤案13件。纠正漏捕31人,追诉漏犯44人,追诉漏罪28桩,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0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8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35人,刑事执行违法案件5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9份,针对看守所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份。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

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8件,审判活动监督73件,执行监督205件,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8件,帮助138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80余万元。在办案过程中强化线索捕捉,将发现的涉及一百多名被害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本院刑事检察部门,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该案已判决生效。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

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7件,为多名农民工追讨薪酬40余万元。针对鲁甸辖区内多处村社存在垃圾堆放多年无人清理、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的情况,发出7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整改效果显著。针对林业资源未得到有效恢复的情形,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件,综合发出检察建议,使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创新环境

◎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将原有的2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职能部门。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一线办案力量,将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一线部门,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所有刑事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理,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对案件全程负责。依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全程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64件1095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严格规范证据审查,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落实不捕不诉公开听证制度。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据中央统一部署,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划转编制15个,转隶人员10名。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机制,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案件受理流转、适用强制措施等工作开展深度合作。

◎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

建成远程提讯室,积极推进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加强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案件讨论实现无纸化,检委会会议全程网上流转。开通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建成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法治教育作用,共接待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6000余人/次。打造12309阳光检察便民服务平台,提升对人民群众和非公企业的法律服务。

 

 

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报送重要文件,切实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已全部落实到位。在检察开放日、重要案件庭审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庭审旁听、案件评议,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3次,参与评议案件32件。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案件信息400余条,检察工作动态11000余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播法治正能量。

◎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县纪委派驻我院纪检组通过列席党组会、检委会、参加院务例会等,监督我院“三重一大”事项。对干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持续深化内部监督。

通过案件管理部门进行案件流程监控822件,办案期限预警837件1452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73件,针对查出的案件瑕疵切实予以整改并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主动开展检务督查13次,通报督查结果6次。

提高政治站位,营造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坚持政治立检。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检察长上党课、集中学习等,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切实担负起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共开展民主生活会9次、组织生活6次。向县委报告重要事项27次,重要工作和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均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全面开展肃清“秦光荣、白恩培”等人流毒工作,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做好孙小果案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备,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注重文明风尚传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

◎坚持素质兴检。

我们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把检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以文化建设促进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发展”的道路。由党支部牵头,以朱提法学社、检察官文联为载体,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开展业务讲座、理论调研等活动100余次,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60余篇,其中13余篇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50余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1次,法律文书评比5次。加强对上级业务部门的纵向学习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横向交流,促进干警业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业务能手和先进典型。

 

 

◎坚持从严治检。

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挺纪在前、自我监督不松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详细记录。从严从实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及“忠诚敬业文明规范”教育整顿活动。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的任务,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全体干警思想受到深刻洗礼,政治素养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形象有了很大提升。

 

展望2022

强化政治担当,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同心同向。

提升检察作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用心用力。

聚焦监督主业,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尽职尽责。

追求更高标准,在锤炼队伍提高素质上从硬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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