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
2021年1月19日,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鲁甸县检察院党组班子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群、派驻纪检组长粟勋到会指导,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主持会议,本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主题,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鲁甸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会前组织了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代表党组班子作了对照检查,重点从五个方面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做个人对照检查,与会同志逐一诚恳提出批评意见,接受批评的同志一致表示虚心接受,坚决整改。
随后,陈鸣梅作民主生活会小结,一是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准,分析原因到位,整改措施有力;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没有夹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都能够做到对事不对人,通过民主生活会,起到了增进团结的作用;三是与会的其他同志发言较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站在全院发展的高度,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
最后,王永群副检察长和粟勋组长分别对本院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并对本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粟勋组长认为,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会议气氛活跃,既有严肃的批评,又有深切的希望,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下步工作,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要加强管理,每半年干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通报检察院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同时对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二是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要抓好分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党组班子要用本次民主生活会的成果,推进工作新举措,规范工作新制度,维护好鲁甸检察工作的新形象。
王永群副检察长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按程序规范上报;二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同时要一针见血,有辣味;三要注重整改措施,并且保证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四要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三个落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对干部严管厚爱,规范业务工作程序;五要将各项检察工作与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提前谋划好2021年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表示,将严格按照两位领导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收到的批评意见,充分做好归纳梳理,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同时,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把理论武装贯穿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2021年鲁甸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