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陈维凡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紧紧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主题进行。
党支部书记陈维凡同志介绍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筹备情况和交心谈心情况,带领与会人员一同学习了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进一步全面压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击战的通知》相关内容,并代表支部班子就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2020年度党支部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下步整改措施进行了报告。与会党员同志对支部工作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建议。
支部班子成员和参会党员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岗位职责,由支部班子成员带头依次进行个人发言,全面查摆自身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之间也开展相互批评,努力做到不绕弯子、不兜圈子、实事求是,在批评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了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陈鸣梅检察长作总结性发言,对全体党员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各党员就本次组织生活会查摆存在问题以及党员之间相互批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梳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不断加强个人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的提升;二是引领示范,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全面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问题短板深究原因,立足新起点,科学谋划2021年各项工作。
会后,本着公平、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全体参会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