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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育“团结花” 用心浇灌“民族魂”——鲁甸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
时间:2024-02-0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近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点发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

强化教育引导。鲁甸县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10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支部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学习内容。引导干警全神贯注学、深入思考学,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切实做到在常学常新中不断提升理论修养,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的民族团结意识,凝聚检察民族团结进步合力。

法治浇开团结花。鲁甸县院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宣传节点,结合“挂千村”和“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把民族政策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渠道、宣讲内容,掀起法治宣传教育新高潮,全面提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质效,切实为我县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营造浓厚氛围。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融入机关文化建设,运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户外专题宣传栏,在所属新媒体平台上设立工作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宣传阵地。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内容,精心设计开展相关活动,以全面上墙展示的方式,让干警和群众更直观了解民族团结的意义,做到时时提醒,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氛围。

下一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将民族团结工作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共识,为推进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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