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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检动态
讨回欠薪!实现检察护企与检护民生“双丰收”
时间:2024-04-18

特别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讨回了工钱,包工头把我们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我们只能找培训学校,现在终于安心了”。拿到工钱的张某等4名农民工纷纷表示。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3月,张某等4人到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反映称:某艺术培训学校拖欠了他们合计8000余元的工资,因为没有相关材料,人社局无法受理,希望检察机关为他们提供帮助。

了解上述线索情况后,该院及时向人社局了解相关情况,并前往某艺术培训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在开展调查核实过程中,该学校负责人表示,工程结束时已将除质保金外的工程款项付清,实际拖欠工资的人为施工方的小包工头李某,由于长期联系不上李某,张某等人多次到培训学校吵闹,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经营活动,还给学校带来了负面影响。

握了上述情况,通过沟通,张某等4人才道出事实真相。2022年,李某在杨某处承包了某艺术培训学校的部分工程后,于2023年1月组织张某等人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对张某等4人的工资一直未予支付。张某等4人多次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方式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后发展到李某避而不见并将4人的电话和微信拉入黑名单。无奈,张某等4人经常到某艺术培训学校吵闹。

因多次联系不上李某,承办检察官通过培训学校负责人联系上了工程的转包人杨某。经了解,李某在杨某处还承包了其他工程项目,且部分项目的工程款杨某尚未支付给李某。经检察机关和县人社局释法说理,杨某表示愿意从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部分后代发给上述4名农民工,并安排当时负责记录工时的人在该院的组织下与张某等人进行核对。在工时和工资数额核对中,李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经过多次的沟通和三方核对,李某最终同意由杨某代为支付其拖欠的工资7000余元。次日,在该院和县人社局的组织下,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张某等4人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并承诺不再去找培训学校和李某。自此,困扰4名农民工和企业的一年多的“烦薪事”得以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该案虽涉及的欠薪不多,但都是农民工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企业亦因欠薪问题长时间受到困扰,不能正常经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积极践行“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的神圣使命,通过“行政争议化解+民事支持起诉”讨回欠薪,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企业的烦恼,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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