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李某某等5人因经济拮据,想到偷电缆卖钱的“财路”,多次相互邀约夜间驾车潜入某水泥加工厂和化工厂,使用事前准备的剪线钳等工具盗窃铜芯电缆线后逃离,并将电缆线出售至废品站,非法获利2万余元。截至9月29日,5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全部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企业、工地需加强管理。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值班值守,完善安保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
废旧回收行业需守法经营。电缆线被盗并非个例案件,犯罪分子实施盗窃犯罪后,废品站往往成为其销赃变现的第一选择。废品收购行业人员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不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线等物品,对收购情况要如实进行登记,避免成为销赃的帮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生活的压力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不义之财取不得,投机取巧行不通,切勿为快速谋取钱财而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