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远离电信网络诈骗。2月19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普法办邀请县内70余名学生旁听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庭审,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是某电信网络运营商的员工,其通过网络与上家取得联系,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隐瞒客户办理电话副卡,并用办理的电话副卡帮助上家架设“手机口”诈骗资金,从而获得好处费。庭审中,被告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借本次观摩活动,对到场的同学们发放了反诈宣传手册并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大家近年来不法分子已将犯罪的黑手伸向以学生为主的年轻群体,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告诉同学们新型网络诈骗及关联罪名的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告诫同学们要增强反诈意识,警惕“高新兼职”陷阱,拒绝参与架设“手机口”行为,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验证码和银行卡,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使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同学们观摩本次庭审活动后纷纷表示,在本次活动中更直观地感受到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通过真实的案例敲响反诈警钟,更加筑牢同学们的反诈防线,提升防骗“免疫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以法治力量护航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