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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知敬畏 青春路上不跑偏
时间:2025-04-08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说法”。为进一步提升“法治进校园”的效果,以司法实践赋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327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第一中学组织90余名师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本案中,李某酒后打车因付款纠纷演变成口舌之争,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抢夺方向盘造成事故,最终触犯了刑法。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和法治宣传。告诫同学们在现实中类似的例子并不少,讲兄弟义气、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终会酿成悲剧,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冲动,时刻牢记法律的底线,要始终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切勿以身试法,因一时冲动,后悔一生。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沉痛忏悔。以案释法触动着在场的每一名学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优化“体验式普法”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沉浸式法治课堂等方式,将“以案明法、以庭促思”的法治教育常态化,用“看得见、能听懂、效果佳”的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以法治之光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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