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近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人员参与听证,通过全流程公开、多维度评议,实现案件办理与公开监督、公正司法同频共振,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公平公正可感可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听证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重点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并对后续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行说明,确保听证人员准确了解案件情况。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案件侦办过程予以介绍。
受邀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险性逐一发表了意见,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取得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公开听证是深化检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通过“开门办案”能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度。今年以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公开听证、阳光办案实现公开促公正,让每一名检察人员树牢案件质量意识,真正实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履职要求。下一步,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三个管理”,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为平安鲁甸建设注入更强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