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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荣誉
喜报 | 王琴:忠心向党,不忘检察初心
时间:2024-07-02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通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王琴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忠心向党,不忘检察初心


王琴,20146月入党,201211月考入检察系统,先后从事案管、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从检十余年,她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

讲政治、顾大局,是其鲜明的政治品格

她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在202211月鲁甸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便主动请缨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她那小小的身体却迸发着大大的能量,在防控一线,她是社区服务“快递员”、是群众“守护者”。

天刚蒙蒙亮她那娇小的身影就在核酸采集点“穿梭”,有时协助医护人员给群众进行核酸采集;有时拿着大喇叭在大街小巷,一遍遍动员群众做核酸;有时将群众所需物资第一时间送上门。

她是一名检察工作者,不忘检察初心。对疫情期间发现的部分药店违法向发热、咽痛等病人开具处方药公益诉讼线索,她立足本职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该案的办理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当地疫情防控工作。





急群众之所急,是其坚守的为民初心

必须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办案中,王琴同志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222月,张某来到检察院,称自己被莫名判决背负19万余元的债务,银行卡也被冻结。19万余元,这对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来说如同“天文数字”,如若实际借款人另有其人,那让张某偿还实属不公。

受理案件后,她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深入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确认该笔债务确实不是张某所借,于是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针对银行在金融借款中存在的违规发放贷款以及在庭审中作出虚假陈述的行为,向银行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经法院调解,张某不再承担19万余元的债务,其银行账户也随即解冻,银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案的再审检察建议书被省院选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精业务、求极致,是其秉持的职业匠心

王琴同志爱学习,工作之余常常书不离手。她总说:“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更加明确前进的方向;学习法律知识,才有能力实现司法的价值目标”。

除了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案管工作期间,她经常琢磨、研究办案系统,有效降低案卡出错率。她认真撰写业务数据分析月报告、周报表等,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

在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时,她严谨审慎,以“三必”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待证据仔细审查,对待文书精雕细琢,对待办案结果充分考虑 “三个效果”。

从检以来,她办理“四大检察”案件400余件,参与办理了3起涉恶案件,所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过捕后不诉、诉后判决无罪和撤回起诉情形,亦未出现过因办案引发舆论炒作或涉检信访情况。

她善于总结思考,撰写的5文稿被《检察日报》采用,主笔的调研文章在《云南检察》发表,在最高检和“第十五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获 “优秀奖”,在市检察院组织的调研课题评比中获“一等奖”。



她表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强化法治担当,对党忠诚,努力在法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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