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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活动
融合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 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见实效
时间:2023-12-11

检察听证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服务社会治理,推进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融合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效衔接检察工作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规范办案活动,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组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干警通过视频学习、现场学习等方式吃透文件精神,提升监督办案的能力与水平。



强化“人”“财”“物”一体保障。着重硬件保障,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投资30万余元建成检察听证室,实现联网适用。加强资金保障,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提供履职经费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夯实人才队伍,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吸纳2名优秀人才入库,选任5名优秀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注入新力量。



院领导带头主持案件听证,一体化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院领导主持检察听证12件次,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员为分析问题症结和矛盾化解提供更多思路和合理建言,在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息诉罢访方面取到了重要作用。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检察听证有序规范。案件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办案部门具体承办、办公室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分工配合,各司其职,衔接有序,确保每一场听证活动有序规范开展。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助推案件提质增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内部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将检察办案晒在“阳光”下,多角度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干警更规范办理案件。邀请听证员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让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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