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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活动
“节”尽所“能”,以“检察蓝”守护“低碳绿”
时间:2024-07-08

近年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多措并举、“节”尽所“能”,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护航美丽鲁甸建设,以“检察蓝”守护“低碳绿”。

规范日常,树牢节能正确导向

该院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专题培训,不断树牢节能节俭意识,引导干警自觉培养节俭、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以节约、高效原则统筹安排会议,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降低会议成本,会议效率进一步提升。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系统清理,严格资产报废标准和报废流程,对尚能利用的资产重复使用,提高资产循环使用效率。



源头管理,遏制能源损耗幅度

该院规范使用政采云平台统一采购,科学规划办公用品采购数量,杜绝重复采购,减少一次性耗材的使用,规范领用流程,按需领用、实名签领。充分运用“公务之家”“线上执勤用车平台”等线上办公系统,扎实推进绿色办公。科学规划水电资源使用,加强水电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充分利用自然光,切实做到节约用水,强化资源循环利用。

综合治理,引领勤俭文明风尚

该院倡导节约粮食,合理引导就餐干警按需取餐,实行“光盘行动”,达成“勤拿少取”“避免餐饮浪费”的共识,让“珍爱粮食、勤俭节约”成为鲁检文明风尚。结合“志愿红”赋能“检察蓝”,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社区清扫、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延伸资源保护工作至节假日和“小角落”,引导群众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共同守护美好家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管共促共赢的服务保障格局。





依法履职,推动绿色生态保护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监管、保护职能。近年来,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计办理了5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持续打好“绿水青山净土保卫战”,守护鲁甸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通过一系列举措,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服务美丽鲁甸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鲁甸检察院将进一步以身作则、凝聚共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为推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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