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地见效,2025年10月23日,鲁甸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开展农村问题公厕整改“回头看”行动,曾经“脏乱差”的公厕焕然一新。

今年6月,鲁甸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接群众反映,他们村的公厕存在设施破损、污水横流、管理缺位等问题。了解该线索后,鲁甸县检察院立即对全县农村公厕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发现10个乡镇70余座农村公厕存在设施毁损、断水断电、卫生脏乱及长期闭锁等突出问题,不仅不能惠民便民,还与和美乡村建设相背离。通过调查核实,鲁甸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好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主体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公厕进行整治。

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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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协同多个属地政府成立专项整改专班,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精细化”标准,对全县483座公厕逐一检查,对排查出农村公厕管护不到位的71个问题进行整改,对照排查台账,实行“分类施策、销号管理”,更换、维修各类损坏设施配件105套、疏通管道21次、完善配套水电设施不通公厕10座、更换损坏排气管10个、清理卫生死角320余处。调配 150余名保洁员和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农村公厕卫生,每日开展全面清洁工作,对长期封闭的公厕全部开放。出台了《鲁甸县农村厕所管护“五项机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管护运营体系。
10月23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村民、询问公厕管护人员后发现,农村公厕问题已得到切实有效解决,公厕真正发挥了便民惠民、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群众、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建议检察机关持续跟踪监督,严防问题反弹,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职责,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继续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农村公厕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要重建设,更要重管理。鲁甸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关注农村公厕管护情况,为农村公厕治理保驾护航,推动乡村振兴提档升级。